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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万博与您分享“互联网+”能否开启信托奇袭之旅!

一、互联网信托火爆的背景

 

1.国家的鼓励与扶持

 

》》从2014年开始,国家就对大众创新创业高度重视,并且不断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仅在2014年,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就出台了13个关于促进创业创新的文件,涵盖了简政放权、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为大众创业松绑。2015年,国务院又设立了总额在400亿元人民币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来助力创业创新。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更是指出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成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双引擎”之一;并且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各产业互联网化发展。另外,人大代表马化腾更是建议从顶层设计层面制定国家的“互联网+”发展战略,推动“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尽快出台。在2015年11月3日发布的《十三五规划》中,“互联网金融”被写入,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正式上升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国家的鼓励与扶持下,互联网信托成为创新创业的一个热点。

 

2.政策的规范与完善

 

》》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于2015年7月18日发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在于填补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制度空白,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中鼓励传统金融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利用双方的优势进而加强合作,促进业务创新,进而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互联网信托也是该文件中重点强调的互联网金融一种类型,并且把其归口银监会进行监管管理。这意味着互联网信托不再是“草蜢英雄”,而在《指导意见》的规范下化身“正规军”。未来随着银监部门的关于互联网信托监管细则的出台,互联网信托将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3.产品的流转与创新

 

》》截止2015年9月末,信托行业管理资产规模已经达到15.62万亿,信托产品的流转顺畅是投资者希望能够实现的情形。然而信托产品当前缺乏统一的公开流转市场并且由于信托产品单个投资通常都在百万以上等多重限制,导致信托产品顺畅流转成为信托行业的一个难题。互联网信托利用互联网技术与模式创新的优势,能够为信托产品流通转让提供一个较好的平台,这也成为当前互联网信托创新的重点关注领域之一。另外,互联网信托更具有想象力的一个板块就是互联网信托业务的创新。目前部分信托产品比如消费信托已经开始充分利用信托制度优势、互联网思维等来构筑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和提升整体商业效率,通过互联网信托产品连接产业端、金融端、客户端等进而促进产融有效结合。这也是很多信托公司转型战略布局之一。

 

4.客户的偏好与诉求

 

》》从信托客户的需求来看,众多普通投资者希望能够在进行信托产品的投资,并且希望能够在投资额度、投资期限、投资品种等方面根据自身的偏好于诉求进行组合投资。然而过往信托产品一般主要针对具有财富实力较强的中高端客户,而普通投资者囿于财富量的限制无法参与其中。这也给投资者造成了信托高贵冷艳的形象;而从西方国家信托发展历程来看,信托是普通人都可以利用的一种工具。互联网信托将打破这一局面,让普通投资者也能分享中国信托发展带来的盛宴。比如在投资门槛方面,目前互联网信托产品投资门槛通常都在一万元以下,远远低于普通集合信托产品的起点并且也低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

 

二、信托互联网平台战略实践现状

 

1.多元化的方式进行尝试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当前已经超过七成的信托公司进行了信托互联网平台尝试。各家信托公司正通过多元化的方式进行互联网平台的探索,基本上可以分为借助于微信平台打造的微信公共号模式、全新打造手机App模式、加盟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直营店模式等几种主流模式。对比各种模式的优劣,可以发现主流模式之间的差别比较明显。

 

(1)微信公共号模式是当前的一种比较流行且相对成熟的模式。就优势而言,该模式下的信托互联网平台打造成本相对低廉、客户流量较大、信息传播速度快且范围广等。就缺点而言,该模式主要依托微信平台,信托公司扮演的角色相对较弱,在后台数据积累、客户交互、产品营销与流转方面都存在诸多不足。

 

(2)手机App模式是刚刚起步的一种模式,如平安信托财富宝、华鑫信托手机APP等。该模式下的信托互联网平台信托公司的自主性相对较强,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进行板块升级调整;但是也存在打造成本偏高、客户流量不足、运营维护麻烦等问题。

 

(3)三方互联网平台直营店模式功能定位主要是信托产品销售和流转,如信托网开设的信托直营店、陆金所致力于天猫旗舰店等。该模式下的平台功能相对比较单一并且还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也并不是信托公司主流互联网平台战略的模式。

 

2.整体缺乏系统化的设计

 

》》由信托公司自主打造的信托互联网平台包括手机App、配套网站、单独的增值服务网站等普遍都缺乏系统化的设计。对于较好的信托互联网平台而言,更多是基于信托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以及博弈设计而成的,必须充分考虑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对于信托公司而言,更多希望能够通过该平台实现更多的功能进而发挥最大价值,但是对于客户而言,更多的需要以最简单的方式享受最优质的服务和产品。

 

》》当前的信托互联网平台在设计系统化设计缺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平台设计过程中并没有充分考虑客户的想法和需求。第二,平台没有进行整体概念设计,产品与服务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或者展示相对冗杂,品牌效果一般。第三,移动互联网平台和PC之间的未能形成较好的互补效应。第四,后台支持系统的建设过于缓慢。

 

3.平台运营管理效果较差

 

》》信托互联网平台的功效的发挥取决于该平台的运营与管理,其中最为直接体现就是平台上客户流量的增加以及有效客户的增加。只有随着客户流量达到一定的规模,该互联网平台才有可能具有活力。从当前的单个信托公司的客户数量来看,基本上都在万名客户的状态,这对于信托互联网平台的运营管理是十分不利的,信托公司必须为信托互联网平台开拓新的客户群体。从现在的信托公司自主管理的信托互联网平台来看,虽然在平台推广方面做出诸多努力,但是有效客户流量的增加依旧十分困难。然而,对信托产品进行拆分的三方信托互联网平台由于对产品进行包装打破了信托投资门槛并且加上较为新意的推广活动,平台上的客户相对增长较快。

 

》》当前信托公司以及其子公司运营的互联网平台表现较差除了信托产品投资门槛高等客观原因之外,还与信托公司在运营管理思路有关,这也是信托公司未来在平台运营管理方面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信托互联网战略的开展的难点

 

1.运营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风险

 

》》信托通过互联网平台在进行信托产品营销、流转以及创新等方面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的风险。首先,由于信托产品属于私募性质,根据《信托公司集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然而借助信托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就有可能突破该规定的限制,比如在信托网开设的信托公司直营店进行产品营销的信托公司就有公开营销宣传的嫌疑。其次,现在信托产品的流通转让无论是通过产品拆分还是信托受益权质押都存在法律瑕疵或者违规的嫌疑,比如信托100进行信托产品拆分流转已经被监管定性为违规行为。最后,就是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信托的监管仍处于空白,这也给信托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带来诸多不确定性。

 

2.思维体系存在不兼容的问题

 

》》信托行业属于较为传统的金融行业,在思维逻辑方面更加注重风险控制、资产定价、投资收益等方面。而互联网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在思维逻辑方面,更加注重用户思维、流量思维、极致思维、跨界思维等等。当两种不同的思维体系融合在一起的时候,会出现摩擦与碰撞,有可能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模式,也有可能面临巨大的失败。从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来看,国内能够真正把两者有效结合的案例几乎没有。但是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相结合不兼容的案例比比皆是,比如万达电商的高管持续震荡。对于部分思维活跃且包容性强的信托公司而言,建设互联网信托平台可能在效果方面会更好,但更多需要关注信托思维和互联网思维是否最后能够真正的兼容。

 

3. 短期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

 

》》信托公司若自己独自打造信托互联网平台,在平台搭建以及前期推广方面需要花费大量资金。此外,由于早期信托互联网平台客户数量较少、功能发挥不明显等多因素会导致平台早期无法盈利,进而使得信托公司在该互联网平台的资金净流入为负。然而,对于习惯于快速能够产生收益并且当前资金珍贵的信托公司而言,可能不一定愿意承担该笔费用。另外,该平台最终是否能够成为一个成功的或者是达到最初预期的效果都存在不确定性。总之,信托互联网平台面临短期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并且成功存在巨大的潜在风险,信托公司不一定能够倾力投入。

 

》》总之,虽然信托公司推进信托互联网战略有一定的战略意义,但是实际开展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障碍和困难。在现行的法制环境、信托公司内在管理机制、信托产品自身性质特征等约束下,信托公司可以在信托公司品牌宣传、信托产品流通转让、客户财富账户管理等短期能够见到成效的方面进行互联网战略的布局与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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